当前位置: 首页 > 职高部 > 左权宏远学校职高部学生会管理制度

左权宏远学校职高部学生会管理制度

2011年12月20日 15:40:33 来源:左权宏远学校 访问量:432
左权宏远学校职高部学生会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
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、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、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、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、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、管理与监督、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
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;遵守法律法规;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;认真履行职责义务。
第三条
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,做到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、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,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第四条
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,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。
第五条
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,反映同学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第六条
维护同学之间、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,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。
第七条
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,团结合作,不计个人得失。
第八条
学生会内部成员实行民主集中制,严禁搞“一言堂”,部长遇事应与其他干部共同商量,不得一手遮天。
第九条
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、团结一致,经常交流沟通,互相学习。
第十条
发挥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”的作用,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,基础建设。
第十一条
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,尽量不影响正常学习。
第二章 细 则
第一节
礼仪
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、仪表端庄,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记名、扣分,并限期整改,逾期且不改者,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开除处理:(一)穿奇装异服、佩戴首饰、穿高跟鞋、穿拖鞋或鞋拖的(扣1-2分);(二)校内骑车、溜车的(扣3-5分);(三)烫发、染发、留怪异发型、刘海过眼、留长指甲、染指甲、化妆的(扣3-5分); (四)拉帮结伙、打架斗殴、寻衅滋事、吸烟喝酒、说脏话的(扣5-10分)。
第十三条 学生会成员应尊敬老师、团结同学,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记名、扣分,情节严重的,给予警告或开除处理:(一)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(扣3-5分);(二)不尊重老师、以大欺小、侮辱同学的(扣5-10分);(三)顶撞、辱骂老师,不服从老师管理的(扣5-10分)。
第二节
例会
第十四条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部长(干部)例会,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。第十五条部长(干部)例会每周召开一次,时间为每周三下午第七节课,地点为社团联盟办公室;各部门由部长、副部长参加,例会内容为:总结上周工作,交流工作经验及教训,商讨下一周活动及工作安排。
第十六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,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,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,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,宣读工作要点,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,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。
第十七条 例会要求规范、高效、简短、不搞形式化,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与工作热情。
第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记名、扣分,情节严重的,给予警告处理:(一)迟到、早退、无故旷会的(扣3-5分); (二)不遵守会场纪律,说话、插话、讨论、说笑、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(扣3-5分); (三)开会期间玩手机、听歌、看书等做与会议无关事情的(扣1-3分)。
第三节
值勤
第十九条 学生会的值勤部门为纪检部、体育部、卫生部、生活部。
第二十条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记名、扣分,情节严重的,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:(一)迟到、早退、旷勤的(扣1-3分); (二)徇私舞弊、公报私仇、弄虚作假、滥用职权的(扣5-10分);(三)嬉笑打闹、交头接耳、玩手机、听音乐、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(扣3-5分);(四)**时站队不整齐的(扣该部量化5-10分);(五)未经允许,私自参与值勤的(扣5-10分);(六)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,打架骂人的(扣5-10分);(七)和其他同学、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(扣3-5分);(八)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、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(扣5-10分);(九)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(扣1分)。
第四节
请假
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,需向本部部长或分管主席请假。
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请假必须由本人写假条,不得由他人代请。
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,部长或分管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。
第五节
工作证
第二十四条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,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,并在开会、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。
第二十五条 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,并将带有姓名、职务或“值勤”等字样的一面朝外;证件丢失不再补办。
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记名、扣分,情节严重的,给予通报批评:(一)开会、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(扣1分,且不能参与开会或值勤);(二)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(扣1-3分)。
第六节
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成员在非工作时间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记名、扣分,情节严重的,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:(一)利用学生会成员身份搞特权或无故旷课的(扣5-10分); (二)男女同学非正常交往,谈恋爱的(扣5-10分); (三)在上课时间接打手机、听音乐的(扣5-10分)。
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警告处理:(一)工作态度消极,责任心不强,做事拖沓散漫,不能按时完成工作,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; (二)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、早退、旷会、旷勤的。
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降职处理:(一)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随意更改检查结果的;(二)因管理不善造成部内成员矛盾突出的;(三)因私自提拔干部导致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出现严重后果的。
第三十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开除处理:(一)工作中为本班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; (二)多次违反学生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; (三)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。 第三章附 则
第三十一条 各部如需调整、充实干部,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组织部推荐,经学生会主席团签字、组织部考察通过后,再由校团委审批。
第三十二条 量化实行100分制,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,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。
第三十三条 量化以80分以上为优秀,60~79分为良好,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。
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被通报批评两次的,将给予书面警告;通报三次或三次以上的,将开除出学生会。
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个人量化低于70分的,给予降职处理;学生会成员个人量化低于60分的,给予开除处理。
第三十六条 量化每周例会向各部反馈一次,每月总结一次。
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批准之日起施行。
 
 
 
左权宏远学校职高部
 
学生会
编辑:旅行
上一篇:职高部23班作品
下一篇:没有了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搜索框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左权宏远学校 特此声明。